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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5月16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5-06-05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516日—2015年531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广东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连环〔2015〕89号

2015年5月25日

广东省气象局

连州市连州北郊三古滩黑泥岭连州国家气象观象台内

2

关于连州市大路边加油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连环〔2015〕90号

2015年5月29日

连州市大路边加油站

连州市大路边镇

3

关于连州市中港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连环〔2015〕91号 

 2015年5月29日

连州市中港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

连州市连州镇城西片区湟城塘地段

4

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GSM数字移动通信网十七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连环〔2015〕92号

2015年5月29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连州市保安镇水口村

5

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公司清远分部中国移动3G(TD-SCDMA)网络七期广东

扩容工程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

初审意见

连环〔2015〕93号 

2015年5月29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连州市区内

6

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4G网络一期工程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连环〔2015〕94号

2015年5月29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连州市区内

7

 

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4G网络二期工程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连环〔2015〕95号

2015年5月29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连州市区内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环保局二楼技术管理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连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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